律师文集

律师文集

您当前的位置: 昆山婚姻律师|昆山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> 律师文集 > 律师文集>正文
分享到:0

已经订婚,可因为彩礼钱,女友和自己闹起了别扭,他上网诉苦,引来热议;还有一小伙,也因为彩礼差点和女朋友分手……彩礼这个沿袭至今的旧时婚俗,难道在某些时候真的成了婚前的“一道坎”,婚后的“炸药包”?

因彩礼生闷气

男孩发帖“嫁女不是卖女,嫁了后就不来往了?”

订了婚的情侣因彩礼的事,生起了闷气。19日,老家在咸阳的网友发帖感慨:“嫁女不是卖女,嫁了后就不来往了?”

从原帖内容看,两人老家在咸阳农村,是高中同学,2009年男孩在西安读研时,两人恋爱。去年订婚时,承诺给女方家两万六千元彩礼,先给了2万,剩下的6000元,男方说有钱了再给,“我家里种了六亩地,把收的小麦全卖了最多四五千,农村人太不容易了。”

女友认为亲戚的女儿初中毕业,结婚彩礼都两万元,而她自己大学毕业,才这么一点彩礼,“我妈太亏了”。

男孩帖子中说:“我妈也亏,供我上研,我没给家花一分钱,没结婚就把工资卡都给你了。”

帖子一发,不到两天时间,就有150多人评论。“女儿是‘招商银行’,不多‘招’点钱怎么行呢?”“现在好多地方都不要礼钱,要礼钱也是走过场,以后还是带到男方家,因为女儿也要过日子,儿女过好才是父母最大的幸福!”“我觉得可以理解,不是每个女婿都会照顾老人的,农村没有多少经济来源,要点钱或许也是为了养老看病什么的,2万元不算啥。”

因彩礼闹别扭

要3万彩礼闹得不愉快。不过女方家一分没留

坐在沙发上,摸着妻子微微鼓起的肚皮,西安城北草滩27岁的何光伟(化名)觉得自己很幸福。而1年多前,他差点因彩礼钱和现在的妻子分手。那件事两人都不愿提及。

2010年在朋友介绍下,小何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小杨。谈了1年多恋爱,去年6月订婚前,小杨的一句话就像埋下的定时炸弹。

“我们那地方彩礼都是3万,我妈说我的也是3万。”马上要订婚了,小杨把父母的意思告诉了他:她家在河北,远嫁西安后,见父母的机会少了,一切都想顺着他们。

“啊?3万?我们这都是1万。”小何家刚盖了房,借了十几万的债,而他基本用光每月的收入,问父母多要2万,他张不开口。两人吵了一架,一周多几乎没联系。

小杨觉得男朋友连3万都不愿拿,根本就不爱自己。

“订婚前半个月,女友打电话说拿不出彩礼钱就和我分手。”小何笑着说,当时直接把电话挂了。“我当时都想着重找一个。”

他把事情说出来后,父母开始也觉得“那家人咋那么爱钱”,可最后还是说,“要多少就给多少。”“3万元她家一分没留,买了1万多的嫁妆,剩下的都给我媳妇了,呵呵。”小何说,当时妻子那么说,是岳母想试一下他,“嫁那么远,都操女儿的心。”

看看调查数据

彩礼数额由3000元到88888元不等

近期,记者对省内的30个今年举行婚礼的家庭调查,发现彩礼数额由3000元到88888元不等,有的女方家庭“倒贴”礼金。

府谷县的张先民,今年5月给儿子结婚,一次性给女方88888元,“给得多,面上好看,这儿都多。”

岐山刘涛的彩礼是3万,丈母娘回礼返还1万。最少的是勉县的成杰,因家庭能力所限,女方只要求给“3000元菜钱”。

西安的18个受访家庭,对彩礼看得较淡,有的居民甚至说,“啥,现在还要彩礼?”西安城郊6个家庭的彩礼大部分在2万左右,基本作为嫁妆给女儿带去。城区12个家庭中,7个表示彩礼多少不太在意,基本在1万到3万。其余5户,没要彩礼,3户还给了女儿几万元的嫁妆,1户给女儿了一辆十几万的轿车作为嫁妆。

而一些婚庆公司表示,从接单数据看,自由恋爱的新人彩礼大部分在1万-2万。而被介绍组合的新人,大部分彩礼较高,数目在2万-5万不等。

居民有啥看法

该收的,不该收的,啥观点都有

西安城北太华路苏先生的女儿嫁到了天津,结婚前,男方家里要给8万元彩礼,苏先生没有答应,觉得有些多,像卖女儿,不收,又觉得不尊重对方。最后商定,收4万,退还1000元作为回礼。“人家要给,不收不好看。”

城北白桦林居的马先生则认为收彩礼没有道理,“嫁到别人家还是我的孩子,过得幸不幸福,跟彩礼没关系。要是收了,可能影响两家感情。”

刚结婚的李女士说,彩礼是个“礼”,中国是礼仪之邦,可以象征性收一点。

采访中,大多居民认为,彩礼收多少主要看当地规矩和男方经济情况。

专家怎样评说

彩礼还有更多含义,如尊重、面子和情感补偿

陕西天语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中心主任陈凤山说,“中国是讲‘礼’的国家,彩礼就是两个家庭结合前‘礼’的体现。”他说,彩礼除过金钱、物质其本身的价值外,还有更多含义,如尊重、仪式、家庭面子和情感补偿。“女方要彩礼可以理解,不要彩礼应该提倡。父母双方的本意都希望子女幸福。”

“目前,因为彩礼造成男女双方矛盾的情况比较普遍。”他说,城市居民对彩礼看得较淡,很少和身边的人比较,而农村人则看重习俗和规矩。

律师是啥观点

男女分手、夫妻离婚,彩礼应退还

在百度新闻搜索“彩礼”,显示因彩礼引发的经济纠纷达6万多条,其中大多是因男女分手或离婚,男方讨要彩礼。有人感叹,既然这么多纠纷,干脆给彩礼时,女方打个收条。

“男女分手、夫妻离婚时,女方应返还彩礼。”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刘志强律师说,除了小额的赠与行为,女方都应返还。“具体数额法律没有规定,各地情况不同,对有的地方来说,一两万也算巨额。”北京市中兆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李叔阳律师说,与一般赠与不同,给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,有明确的目的性,一旦分手了,女方应退还。给女方买衣服、请吃饭等,可看做是赠与行为,不应退还。

知道一下

西周时就有“彩礼”

宝鸡文理学院周秦文化研究所何志虎教授说,西周是最早的有文献资料可证的有婚礼制度的朝代,那时,普通人家结婚,男方就得给女方“彩礼”。他说,那时结婚需履行五道程序,1.纳彩。男方派使者提一只大雁上女方门,女方接受,表示愿意结婚。2.问名。使者“纳彩”完从女方家出来,不能走太远,再进女方家,询问她的姓名、年龄等。3.纳征。使者拿五只鹿皮、两匹麻布送到女方家,这就是结婚前的“聘礼”。4.请期。使者提大雁到女方家,告诉女方婚礼的时期。5.迎亲。

“纳征就是现在说的给‘彩礼’,部分习俗延续到了今天。”乾县、礼泉县,男方结婚前还给女方家送布匹。